学院各实验室:
根据学校暑期工作安排及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为确保暑期实验室运行安全,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2023.6.25-6.27)
1.各实验室负责人需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不留死角、不存盲区。自查项目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
2.各实验室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各实验室根据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于2023年6月27日下班前提交到院办1017 周军老师。
二、暑期工作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2023.7.3-2023.8.25)
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假期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实验室假期值班巡查制度。各级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暑期不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按要求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等物品的有序分类摆放和安全规范管理,务必确保离开时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暑期高温、多雨、多雷电,重点关注用电及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雷、防爆、防溢水等工作,并确保所有应急及预警设备正常运行。
3.暑期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填写《2023年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统计表》(附件2),统计表于2023年6月27日下班前交到院办1017 周军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unzhou@usst.edu.cn)。
4.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要确保规范使用,存放保管安全,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丢失、爆炸等事故。实验废液、固体废物等实验废弃物及时联系资产处回收处置。暑期工作期间如有管制类化学品采购、管制类化学品出入库、实验室废液转运等需求,请按照相关业务流程提前联系资产处办理。
5.做好高压灭菌锅等压力容器及气体钢瓶、液氮罐的安全管理工作。气体钢瓶须做到直立平稳、安全固定、远离热源、分类放置。不使用的气瓶,关闭阀门。
6.关闭大型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气源等,仪器设备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照实际需要做好暑期工作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
7.做好24小时开机设备、加热设备和过夜实验、锂电池充放电实验的备案及安全评估工作,根据安全评估结论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给锂电池充电,严禁锂电池过夜充电。禁止学生在无值班老师在场的情况下开展实验,禁止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开展过夜实验(包括加热、烘干、电池性能测试等),禁止在实验室留宿。
8.暑期工作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根据实验室专业应急预案采取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并根据事故大小逐级上报。
联系人:周军
联系电话:5527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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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1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